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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见日头下两三位彪悍的警局马夫在院子里伺候一匹良驹,捧着水管冲洗再三,然后周身上下细细梳刷,好不恭敬,那马只是理所当然地站着,亮着一副好身材——看哪!它们个个身量高挑骨肉停匀,脊背线越过高大男子的头顶之上,连头带尾怕有三米长,要是近距离在你视线前走过,必须转动目光才能看见全身。最可惊叹是毫光闪闪的鬃毛,又密集又平滑朝各个部位顺势旋转包围过去,严严实实裹着一身好肌肉。顶好看的肌肉是绷紧的,滑动弹跳的——毫无用处,只是展览着。
此刻这两头上等牲口就这么并肩迈着优雅的步子,以超级模特儿久经训练的架势,又像是潇洒的行书落笔那样一撇一捺地走着。精瘦结实的长腿每走一步都颤巍巍懒洋洋的,矜持而矫健,浑身静穆的精力仅只用了几分,仿佛单是为了给人看看遍体筋肉令人目眩的扭动,扭动得叫我不知该看哪个部分才好。
十字路口。红灯。两位美人的蹄腿一阵轻巧顿挫(记得俄国小说中的贵族就管良驹叫做美人),那正着身子斜跨脚步让到街沿的动作多么羞涩、妩媚而彬彬有礼。啊!在满街汽车的噪音中马蹄清脆真是好听。它俩站定了,一条后腿像芭蕾演员那样曲着,筋脉俊美,栗色马的面门子上一笔雪白的鬃毛;黑色马从额顶到鼻唇就像绷着乌亮的锦缎。善良的马眼不见眼白,湿润、无辜,像是要哭或刚哭过。一只指蔻鲜艳的白手伸过去上下抚摸栗色马的狭长腮帮,它眨眼、顿首,镇定地稍稍后退半步,带着魁梧健硕的一身筋肉。街沿长椅上的老太太喃喃叹道:BEAUTIFUL!BEAUTIFUL!另一条长椅上那位经常仰面高卧的醉汉睁着泪汪汪的红眼瞧着马憨笑;有位小男孩用蓝到发白的眸子直勾勾盯着马腿,忽然咧开没牙的嘴,在童车里痉挛颤抖。周围车来人往。两匹马安详地垂首站着,同身边的一切毫不相似、毫不相干,高大,尊贵,无所事事。
绿灯亮了,我折往通向地铁站的八十二街,两位骑警也勒转马头在同一条街上继续缓缓前进。
好极了,那么我还能多看一会儿。为了让位给渐渐拥挤的车辆,它俩不再并肩而行。南北向的街道洒满阳光,照着一前一后两匹骏马的好身段,那遍体鬃毛光影流窜,好不华丽,俨然王侯出行:路人纷纷放慢脚步掉头观望,车中人也摇下车窗探出头来,不看警察,只为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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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远了:当我登上通往地铁车站的阶梯口回看这两头牲口时,它们又复收起步子,婷婷袅袅站好了,一副又恭谦又倨傲的样子,等着成百辆拥挤堵塞的大小车辆缓慢通过。阳光照射在车身和马背上,闪闪发亮、光彩旖旎。噫!我这才注意到在我凝望骏马的这一路,街头所有的车辆都没看见,都失色了。什么意思呢?我无端感到这景象似乎有什么意思在。
于是我写下来,自以为回答了一个我常被问到也常在自问的问题:为什么我固执地迷恋古典艺术?车与马在我心里发生了一个不伦不类的联想——满街车辆好比是形形色色的“现代艺术”,那么,仪态万方的骏马像不像是“古典艺术”——此话何从说起?
但我还是这样想到,这样子写了出来,虽然我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拙劣的比喻。
陈丹青
1998年8月
《拙劣的比喻》节选






七月 6th, 2010 at 11:19
[...] 任何一种美学的表现,都是要讲求这种“形式感”的。丹青的文字,对细节的把握让人叹服。《纽约琐记》里有一篇讲纽约街头骑警的马,通篇就是细节的描摹,真是细致到了“腠理”,分毫毕现。《多余的素材》里也多有类似的细节,比如讲第一次画裸体那个故事,一位同道临场的尴尬和紧张: [...]